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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爱祖国、爱江苏、爱家乡”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吴留珍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妇联
江苏省文联
江苏省作协
江苏省关工委
苏文明办〔20129
关于开展“爱祖国、爱江苏、爱家乡”
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文联、作协、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培育未成年人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江苏的真挚情感和坚定信念,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部署,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作协、省关工委决定在全省未成年人中开展爱祖国爱江苏爱家乡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为主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为主线,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通过开展生动新颖、寓教于乐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营造喜迎党的十八大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唱响“社会主义好、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的时代主旋律,争当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江苏人。
、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时间安排
2012312
、主要内容
1、“童声里的中国·我的祖国我爱您”——第四届江苏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联等部门在整合提升前三届“童声里的中国”活动成果基础上,汇编出版《“童声里的中国”精品集》,以“童手绘祖国”、“童心颂祖国”、“童声唱祖国”为主要形式,结合江苏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详见苏教体艺[2011]36号),组织全省未成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儿文艺展演展示。各市文明办、教育局部署各中小学和中职学校组织在校学生依据个人兴趣参与绘画、诵读、演唱,并以班级为单位,举办丰富多彩的选拔推荐活动。7—8月,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联将举办 “童声里的中国·我的祖国我爱您”——江苏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全省展演评选。为进一步提升“童声里的中国”品牌影响力,省文明办、省教育厅整合苏州少儿评弹、扬州少儿木偶、南通少儿杂技、泰州、宿迁少儿京剧、睢宁儿童画、东海少儿版画等少儿文艺精品资源,举办“江苏少儿传承传统文化活动周”,广泛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展演活动。
2、“雷锋精神我传承·弘扬美德我行动”——学习弘扬雷锋精神教育实践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学习雷锋榜样践行江苏精神汇聚道德力量”活动的意见》(苏办发[2012]10号)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实践活动,让未成年人在广泛参与中培养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崇高品德,争当雷锋精神的传承人和践行者。各级文明办要结合江苏省“学习雷锋好榜样”百万志愿者大行动,组织未成年人就近就便走进社区、街道、敬老院、孤儿院等场所,开展清洁环境、爱绿护绿和关爱孤寡、空巢老人及留守流动儿童等公益服务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部署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把弘扬雷锋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队日、团日等活动,通过主题演讲、报告座谈、读书征文、诗歌朗诵、文艺演出、观看影片、网上互动等形式,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各级共青团、少先队要组织“学雷锋、展青春、建新功行动,广泛开展雷锋精神大家谈、雷锋故事大家讲、雷锋榜样大家学、雷锋中队大家创等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关工委要开展“学雷锋、知党恩、讲道德、见行动”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五老”在未成年人中普及党的知识,弘扬雷锋精神,引导他们把学雷锋、学道德模范人物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3“缅怀革命先烈·继承优良传统”——千万青少年清明凭吊革命先烈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凭吊拜先烈”、“志愿服务行”、“网上祭英灵”为载体,组织青少年就近就便前往革命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馆)、先烈故居等,通过祭扫瞻仰、举行入党入团入队仪式、命名少先队英雄中队、诵读红色经典等形式,开展庄严朴素的集中凭吊活动;通过组织小引导员、小讲解员、小宣传员、小安全员、小保洁员等“五小志愿者”行动,引导青少年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缅怀哀思;充分利用大中小学校网络教室、阳光网络实践基地、公共网络服务场所、社区绿色上网中心等网络资源,发动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http://{域名已经过期})江苏文明网(http://{域名已经过期}开设的网上缅怀纪念活动。清明节期间,省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南京雨花台革命烈士陵园举办“江苏省暨南京市各界清明凭吊革命先烈”活动。
4、“榜样激励你我·美德相伴成长”——首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学习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中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首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为学习榜样,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广泛参与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力营造学习美德、践行美德、弘扬美德的浓厚氛围。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开展“千名小志愿者说唱美德少年”活动,各市挑选百名学有余力、有文艺特长的中小学生志愿者,以说、唱、演等形式走进学校“道德讲堂”、社区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乡村学校少年宫、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校外教育辅导站,宣扬传颂美德少年的感人故事。8月中下旬,举行全省优秀说唱节目展演展示。各地要面向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学生,以美德少年讲自己的故事、“五老”解读美德少年事迹、印发宣讲稿组织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美德少年事迹宣讲”活动。省文明办、省作协组织编写美德少年故事。继续开设江苏美德少年专题网页和新浪、腾迅微博,择优刊发各地各学校开展活动情况及网友评论留言。
5“我是江苏新一代·我为家乡添光彩”——“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学习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内化于心,实化于行”的工作要求,深入挖掘“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所蕴含的未成年人德育元素,通过参观考察、社会调查、辅导讲座等形式,让未成年人在寻访体验中感知江苏精神;通过歌咏演讲、征文绘画、仪式教育等形式,让未成年人在主题教育中领悟江苏精神;通过道德实践、志愿行动、创新发明小竞赛等形式,让未成年人在实践参与中践行江苏精神。共青团、少先队开展“红领巾寻访江苏精神”主题活动,组织全省少先队员走进城镇乡村、厂矿企业、科研院所,走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科技精英、企业高管,开展幸福的100个瞬间微文、微图、微视频作品征集等形式多样的寻访体验活动,切实感知蕴育江苏精神的生动实践和辉煌成就。
6、“我学习我成长·我成人我担当”——小学入学仪式和成人仪式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加强小学入学仪式和成人仪式教育的指导意见》(苏文明办[2010]18号)精神,把培育弘扬新时期“江苏精神”融入其中,通过开展寓意深刻、庄重热烈的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感受学习乐趣、养成学习习惯,强化责任意识、增进爱国情感,提高文明素养、践行道德规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会同文明办、团委分别举行小学入学仪式和成人仪式教育示范活动,推动每所小学于9月初举办一年级新生入学仪式,每所高中(中职)于5月或11月举办一次成人仪式,使全省中小学和中职学校仪式教育规范化、常态化、普及化。11月,省教育厅将会同省文明办举办全省仪式教育示范案例评选,各市分别以学校为单位推荐35个示范案例视频参加评选。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爱祖国、爱江苏、爱家乡”教育实践活动, 是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落到基层、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好这项活动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培育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周密方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2、精心组织实施。各文明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教育、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关工委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教育实践活动有色有声开展起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当地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积极利用团队活动,组织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踊跃参与。各级妇联要结合开展小公民道德实践、“科学家教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儿童快乐家园、妇儿活动中心、各类家长学校等阵地的功能作用各级文联要以实施提高青少年艺术素质的“朝霞工程”为抓手,动员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指导支持参与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各级作协要组织儿童文学作家走进基层,编写生动鲜活的美德少年故事。各级关工委要以城乡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为依托,发动“五老”志愿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各类校外活场馆要为学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供阵地、创造条件。
3营造浓厚氛围。各文明办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各类新闻媒体,依托各种宣传阵地,通过专题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特色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运用自身平台,宣传展示活动成果。
请各市文明办将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于1220日前报省文明办。邮箱:jswcnrc@{域名已经过期},联系电话:025-88802692联系人:何猛。
江 苏 省 文 明 办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共青团江苏省         江苏省妇        
江 苏 省 文 联         江 苏 省 作 协
江苏省关工
20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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