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文明单位标兵申报公示
发布时间: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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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者:龚广法
武进区文明单位标兵申报公示
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总评工作业已开始。武进区文明单位标兵是在全区文明单位中各项工作特别优异,能发挥排头兵作用,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文明委推荐,由区委、区政府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
文明单位标兵的主要标准是:1、综合效益显著增强,2、思想道德风尚良好,3、单位管理科学有效,4、文化建设特色鲜明,5、创建活动深入开展,6、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按照有关规定,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核评比:1、领导班子或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的;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的;4、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5、存在严重的诚信缺失、交通违法行为的;6、出现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的;7、出现其他与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不相符的问题的。
根据本单位的创建情况,对照上述标准,本单位已基本符合区级文明单位标兵标准要求,已申报文明单位标兵。欢迎本单位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意见,可于2015年11月 6 日—2015年11月 13日向以下单位反映:
武进区文明办 邮编:213159 监督电话:86310183
武进区教育局 邮编:213164 监督电话:86310613
单位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
2015年11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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