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蔡自力同志为2014-2016年度武进区劳动模范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2-2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丁东伟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4-2016年度武进区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政发〔2017〕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推荐蔡自力同志为2014-2016年度武进区劳动模范,其个人基本信息已在校园内及校园网进行了公示,时间从 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不同意见与学校工会联系。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
校长室、工会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