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校务公开>>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09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庄小芬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经党总支、校长室研究,增加有关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助理:于洁颖(试用期一年)

对以上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之日起7天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总支、校长室反映(电话:1390612573813813579818)。反映情况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无中生有。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党总支、校长室

2019109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