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聘任决定
发布时间: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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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录入者:蒋亚春
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聘任决定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党总支、校长室研究决定,聘任以下同志担任相关职务(试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团委书记: 庄 玲
大队辅导员:包 倩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
2017年9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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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聘任决定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党总支、校长室研究决定,聘任以下同志担任相关职务(试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团委书记: 庄 玲
大队辅导员:包 倩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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